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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陶宛政府与有关社会团体签署《国民协议》
2009-11-09 16:05  文章来源:驻立陶宛经商参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10月28日,立总理库比留斯与立工会联盟等12个全国性社会和商业组织负责人签署《国民协议》。政府与数十个社会团体经过3个月谈判才签署该协议,其目的是控制国债和赤字、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、加入欧元区。协议规定,从2009年9月起,将政界人士、法官、国家公务员工资削减10%,将增值税从19%增至21%;从2010年起,将不同程度削减退休金、育儿补贴(10%)以及其他社保项目支出,将社保基金缴纳额提高两个百分点,将所得税降至15%;至2011年,在未得到三方委员会的同意下,政府承诺不修改涉及劳动关系的有关法律,不削减预算编制人员的基础工资,不提高现行税率,不新增税种。政府承诺打击走私、偷税、非法贸易等行为,制定社保、卫生和教育体系结构改革方案,照顾社会弱势群体利益,维护社会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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