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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
2007-04-28 04:19  文章来源:驻立陶宛使馆经商参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调研

  立陶宛签证的发放主要遵循《外国人法律地位法》(2004年4月29日第IX-2006号),共有机场过境签证、过境签证、短期签证、长期签证及团体签证(5-30人)等签证类型,可发放单程、双程和多次往返签证。持有效护照且护照有效期超过拟申请签证有效期3个月的外国人可申请立签证,但获得签证并不意味着有权在立工作并获得报酬。
  以下外国人可获立签证:
  --持有效护照;
  --持有效健康保险单;
  --根据需要出示文件说明访立目的、在立期间住处、回国或过境立陶宛去第三国的经济证明、拟去的其他国家名称和住所;
  --未被禁止进入立陶宛;
  --不会对立国家安全,公共秩序及人民健康造成威胁;
  --有权返回祖国、出发国或去另一国家。
  中国公民赴立进行因私、旅游、商务等活动需办理签证(外交和公务护照除外),签证可在立驻外使领馆办理,申办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,加急件可为24-72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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